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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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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企业就地就近招用失业人员补贴申报办理程序

[作者:就业局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8-30 13:31 来源:]

当年度招用具有本市户籍的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每招一人给予用人单位3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招用男45周岁、女35周岁以上的城乡失业人员,与其签订2年以上合同,2年期满后按每招用一人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办理范围:本市范围内的工业园区企业、招商引资落地企业。

办理时间:按季申报,季末10-25日的正常工作日集中接件。

办理内容:

(一)企业初次申报时应提供:

1.《昆明市企业就地就近招用失业人员补贴申报审批表》、《昆明市企业就地就近招用失业人员补贴申报花名册》一式三份;

2.员工本人签字工资名册(随机抽取)、已办理就业录用登记的《新招员工就业录用登记花名册》、员工《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工业园区、招商引资落地相关证明原件一份,如申报企业属工业园区内的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只需提供一项证明即可;

4.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企业再次申报时:

只需提供1、2、4三项申报材料

办理程序:

1.企业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向办理新招员工就业录用登记的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交;

2.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接到申请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昆明市企业就地就近招用失业人员补贴申报审批表》相应栏目填写审核意见后,将申报材料全部返还企业;

3.企业将申报材料在办理时间内交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中心(以下简称市职介中心),市职介中心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在接件期满后,汇总上报市财政局,待资金到账后,立即拨付。

4.企业接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的拨款通知后,携新招人员的《失业证》、《农民工服务手册》原件,正式收款专用发票(税务部门认可的)办理。

5.若企业新招员工就业录用登记手续,是在市职介中心办理的,可直接向市职介中心提交上述申报材料;

其它:

1.“办理时间”遇节假日自动顺延;

2.上述申报材料中,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并登载补贴情况后,将一律退还申请单位(个人)。

市职介中心地址:民航路229号昆明人力资源中心(四零三厂旁)一楼大厅13号窗口

联系人:李辉                 联系电话:6335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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