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政务服务清单
招聘企业参加现场招聘会服务
事项名称 | 招聘企业参加现场招聘会服务 | 事项编号 | |
责任部门 | 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中心 | 事项类型 | 职责性管理 |
承诺期限 | 当场办结 | 附加时限 | 无 |
是否立等可取 | 是 | 能否网上申报 | 否 |
是否踏勘 | 否 | 办理窗口 | 昆明人力资源中心1楼11号窗口 |
联系电话 | 0871-63353005 | ||
办理地点 | 昆明市民航路229号昆明人力资源中心1楼11号窗口 | ||
办理依据 |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 2.《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和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两个意见的通知》(昆通〔2009〕1号)。 | ||
申请条件 | 在云南省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云南省外注册的企业除外) | ||
所需材料 | 1.招聘简章(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已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法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1.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仅供招聘使用; 2.原件经查验后,当即归还)。 | ||
是否收费 | 否 | 收费标准 | 无 |
办理流程 | 1.申请。用人单位请于招聘会举办当日上午9:00前提前15分钟到场,到11号窗口提供相关资质材料,材料审核通过的参会企业在本窗口依次排队,填写《用工信息登记表》; 2.审核。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齐全的,进行现场审核; 3.入场。符合进入现场招聘条件的,由我中心确定展位及招聘信息发布的内容;对于已连续两次参加现场招聘会的用人单位,签到时可不必重复提交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明等材料; 4.信息反馈。现场招聘会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如实填写“信息统计表”交回11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