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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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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再就业政策解答

[作者:就业局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8-17 15:51 来源:]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一、 我市城乡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就业政策扶持?

答:我市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本市常住户籍城镇劳动者和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可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片到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凭此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公共就业服务。

二、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哪些就业援助?

答: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城乡登记失业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的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失地(因城市规划建设、滇池流域“四退、三还、一护”、实施水资源保护失地的)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就业创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各级人民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对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并根据用工单位用工公益程度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100%给予用工单位岗位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的1/2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养老、医疗、失业)。除首次申报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享受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享受单位招用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两项合并计算不超过3年)。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前2年继续保留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我市对自谋职业(含自主创业)的失业人员有哪些政策扶持?

答: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进入的领域,失业人员均可平等进入。允许失业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其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创办合伙企业或独资企业的,一律不受出资额限制,只要适应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即可。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凡我市登记失业人员(含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失地人员、残疾人、“两后”人员)、军队退役(含自主择业)人员和自主创业(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创办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两年期限的小额担保贷款,由政府贴息。

 

四、企业吸纳城乡劳动者,可享受哪些政策扶持?

答:1鼓励各类企业吸纳我市城乡劳动力就业,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对吸纳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的企业,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2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本市城乡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各项补贴和贴息贷款支持。

    3
.对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的企业,组织新增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相关政策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对吸纳本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企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企业承担部分的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5
.鼓励工业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优先吸纳当地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当年新招用具有本市户籍的劳动者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每招用1人给予用人单位3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招用男45周岁、女35周岁以上的城乡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2年期满后按每招用1人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6凡税收归属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当年吸纳安置本市户籍的城乡劳动者50人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企业经营者可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的标准享受2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当年内吸纳50人以下的,由各县区政府奖励。

凡符合规定条件和标准的企业,于每年9月至10月向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招用本市户籍人员奖励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招用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招用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云南省农民工服务手册》及其他失业证明、人力资源部门认证的《就业录用登记名册》、《劳动合同备案名册》;

员工本人签名的工资名册、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名册、企业开户名称和账号、其他需要出具的相关材料。

经市政府或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同意后,由同级财政部门拨付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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