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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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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昆明市大学生技能、创业培训开班报批

[作者:就业局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8-17 15:51 来源:]

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政务服务清单

 

1.昆明市大学生技能培训开班报批

事项名称

昆明市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开班报批

事项编号

 

责任部门

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培训处

事项类型

职责性管理

承诺期限

报省就业局审核备案后开班

附加时限

是否立等可取

能否网上 申报

是否踏勘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

0871-63353080

办理地点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昆明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213室

办理依据

1.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74号)

2.《关于印发〈昆明市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职业培训工作操作程序〉的通知》(昆劳就〔201378号)

申请条件

职业培训机构必须是经云南省就业局登记备案的就业再就业定点培训机构

所需材料

1.《昆明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计划申报表》(须加盖高校公章,一式三份)。

2.技能培训教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3.培训课程表、培训学员名册(开班三天后不得变更)。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办理流程

1.开班计划。定点培训机构根据年度培训目标数与高校做好开班前的准备工作,拟定好需培训工种、开班时间、地点,并联系好教师,明确课程设计。

2.核定开班计划。定点培训机构与高校联系、对接,将技能培训拟培训工种、开班时间、地点、人数等内容填写《云南省XX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备案申请表》上报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培训处,培训处汇总后再上报省就业局培训就业处审核备案。

3.开班申请审批。定点培训机构于开班前3天将《昆明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计划申报表》报至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培训处,经工作人员初审课程安排,满足培训相关要求, 待审核批准后即可开班。

4.开班。定点培训机构根据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审批意见,按照申报表课程安排组织实施培训。

 

2.昆明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开班报批

事项名称

昆明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开班报批

事项编号

 

责任部门

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训练中心

事项类型

职责性管理

承诺期限

即办

附加时限

是否立等可取

能否网上 申报

是否踏勘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

0871-63363325.63352083

办理地点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昆明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212

办理依据

1.《昆明市创业培训管理办法(暂行)》(昆劳就〔2012〕28号)

2.《关于印发〈昆明市毕业年度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操作程序(暂行)〉的通知》(昆劳就〔201377号)

申请条件

创业培训机构必须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进行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的,能够提供创业培训课程及相关后续服务的定点培训机构。 

所需材料

1.《昆明市创业培训开班申报表》(加盖创业培训机构公章)(一式二份)。

2.创业培训教师个人的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GYBSYBIYB EYBGBO讲师证书或《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师资培训合格证书》。

3.培训课程中有电子商务课程的,附上教师互联网相关方面资质证书。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办理流程

1.开班计划。培训机构根据年度培训目标数与高校做好开班前的准备工作,拟定好开班时间、地点,并联系好教师,明确课程设计。其中创业培训教师配备采取培训机构推荐、市就业训练中心筛选相结合的方式。

2.确定开班时间。高校与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训练中心联系将创业培训班开班时间、地点、人数、排课时间函致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训练中心,中心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确定开班时间。

3.开班申请审批。培训机构于开班前5天将创业培训开班申报表报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训练中心,经工作人员初审课程安排,满足64个课时要求, 按程序报送云南省就业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开班。

4.报培训人员花名册。创业培训开班后不允许再增加学员,创业培训机构必须于开班第2天将学员名册及实地培训照片、影像报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训练中心备案。

5.开班。创业培训机构根据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审批意见,按照申报表课程安排组织实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