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账户清退)事项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 填报时间: 2018年 8 月 21日
事项名称 | 个人账户清退 | 事项编号 | |||
责任部门 | 昆明市医保局市直管理处 | 职权类别 | 基本公共服务 | ||
原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现办理时限 | 即时办理 |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其他□ | ||||
是否踏勘 | 否 | 是否“最多跑一次”事项 | 是 | ||
受理地点 |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二楼医保10号窗口 | ||||
联系电话 | 63966662 | ||||
办理依据 | 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发〔2001〕1号)《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IC卡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等四个文件的通知(昆医改〔2001〕02号)。 | ||||
申请条件 | 市本级参保人因死亡。 | ||||
原所需 申请材料 |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注:个人账户清退须在核定停保一个月后办理。) | 优化流程后所需申请材料 |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注:个人账户清退须在核定停保一个月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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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
办理流程 | 1、准备报销资料; 2、交医保费用报销窗口(交件时间为每月5-15日); 3、及时办理并领取费用结算单(无特殊情况取件时间为次月5-15日); 4、费用划拨至收款单位账户。 注:首次报销需提供单位对公结算账号并加盖公章。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