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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0153-202209-393339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9-01 09:14
名 称: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文号: 关键字: 政策,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01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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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起草背景及过程

2021年12月2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8条具体措施。为抓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合工作实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先后两次征求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意见建议,并于1月7日、1月12日两次组织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以及五华区、西山区、呈贡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召开研讨会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 主要内容

(一)《通知》制定了新增(含提标)补贴的发放操作细则

对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的落户补贴、就业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线上招聘补贴;对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的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新招用城乡劳动者就业补贴、非国有企业就近就地吸纳安置劳动者就业奖励;对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昆明市驻外农民工服务工作站奖补资金等8项补贴涉及的补贴对象、补贴条件及标准、申报材料、办理程序、申报时间进行了明确,同时公布了各项补贴经办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二)《通知》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工作协同。明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住建部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门等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建立了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补贴的发放兑现。二是加强资金管理。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各项政策落实工作推进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开展检查,有效甄别享受扶持政策人员、单位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行为,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相关政策落实落地。三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定期分析总结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将落实情况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财政局。

三、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通知》中原有政策或调整标准政策按现行操作流程办理,资金渠道及兑付方式不变。实施意见出台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已在落实兑付的相关政策补贴,资金渠道及兑付方式不变,新增补贴事项以《通知》的规定执行。

(二)原有政策规定与《通知》不一致的,按《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市出台新政策的,按照“就高原则”执行,相同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三)《通知》中高校毕业生均包括留学归国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生。

(四)《通知》中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国有全资及国有股权超过50%(不含)的企业。


政策文件:昆人社通〔2022〕6号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