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 预算资金
据实支付费用。
二、承接标准及目标要求
(一)承接标准
根据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以保证所缴社保费用的安全性,杜绝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主要前提,代理机构应当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应当从事该项工作,具备相关代理资质;
2.具备固定的办公场地和硬件设施;
3.具有专职、专业服务人员;
4. 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企业诚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5.按照不超过60元/人/年的标准计算服务费用,服务人数约3600人。
(二)目标要求
项目落实应当体现党和政府及人社部门对下岗失业、就业困难人员的关心和照顾,同时在服务期限内应当实现:
1.完全保障服务对象缴纳社保资金的安全性;
2.严格执行资格审查,避免对身份不符人员提供服务;
3.在工作范围内提供完善的服务;
4.服务对象满意度应当达到99%以上。
三、项目内容
1.为原国有企业下岗失业、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提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代缴服务;
2.建立、保管代理服务对象的参保凭证档案或资料;
3.为代理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4.为代理服务对象提供办理特慢病待遇申报服务。
四、服务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五、付款方式
先垫付(先服务)、次年结算、据实支付费用。
六、承接单位的确定
采购单位内的控价采购方式,由市人社局内控采购小组对具备承接条件的单位提供的报价材料包括经营资质、投标价格、工作方案、质量管理、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承接单位。
七、报价须知
(一)需提交的材料
报价单位(公司)需提交包括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服务报价清单、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等材料,并请密封送达。
(二)报价截止时间
1.提交报价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16 日下午17时。
2.提交地点: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18室。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李晓波 电话:0871-6313396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