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信访接待调处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示(2023年3月1日)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将信访接待调处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示
为加强和完善我局信访接待调处工作,提高信访接待调处效能水平,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昆财社〔2021〕99号)》和《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信访辅助人员接访办件工作,现将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信访接待调处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的购买服务(参与信访接待调处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代码为E0110。)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参与日常信访接待调处工作;
2、参与局长接待日及相关工作;
3、参与信访复查、调查等相关辅助工作;
4、其他需要办理的信访接待调处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信访辅助服务人员在具体接访办件中主要发挥的作用:1.公信作用,主要表现在同一个政策法规,由信访辅助服务人员讲述出来更有公信力,更容易让信访人信服。2.缓冲作用,在信访接访办件中,信访人由于种种因素,一般带着不满情绪,行政工作人员直接接访,很容易导致矛盾激化,而信访辅助工作者先行接访,容易拉近距离,平复情绪,有利于矛盾化解。通过将信访接待调处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将会取得积极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服务期限
2023年10月至2026年10月。
四、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所需资金建议列入市人社局每年部门预算“信访、政策法规宣传解读专项经费”。
五、承接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关证照齐备、合格有效;
2.配备熟悉人社政策法规的专门人员,并对信访工作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3.配备熟悉人力资源、心理学、法学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并在业界有一定知名度。
六、目标要求
协助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做好日常接访工作和信访业务办理等事宜,维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正常信访秩序。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仲裁处进行回复及提供相关材料。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文涛 63352365。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