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0301000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国家、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贯彻执行、宣传培训、业务指导等。
2.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3.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受理、处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举报、投诉;协助审计、基金监督管理等部门查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违规行为。
4.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预警分析报告工作。
5.承担全市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劳动能力、非因工伤病劳动能力和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工作。
6.承担延长停工留薪期、配置辅助器具、疾病与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关联性确认的具体工作。
7.承担工伤康复、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的具体工作。
8.承担其他受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工作及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按时、足额完成待遇发放工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220.07万人,领取待遇人数为62.61万人,发放率达100%,高标准提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统筹规划、持续发展,改革完善被征地工作深入推进
一是加强被征地实名库建设。2023年被征地农民实名库导入数据26.55万人,符合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人数26.35万人。二是加快被征地信息化建设。按照程序建设了新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提高了便捷性和安全性。三是落实被征地补助兑现工作。规范统一全市改革完善被征地养老保障补助兑现经办工作,打通经办渠道,确保被征地人员补助兑现到位,保障被征地人员合法权益。
3、夯实民生、服务上门,落实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
一是主动上门服务,传递社保温情。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契机,紧扣社保服务“康乃馨”活动主题,重点聚焦省、市、县、街道上下级联动,社保、税务、银行等多部门联合,共建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送政策到社区、送关爱进家门。二是深入基层,心至群众。走出机关、走到社区、走进家门,化身政策解读“宣传员”,进行政策宣传,引导群众早参保、不断保,化身纾困解惑“服务员”。三是政策有“新”、惠民有“行”。加强政策宣贯,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截至2023年12月,全市15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服务先锋队”,累计开展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730次,累计服务群众3.39万人次,受到群众支持和赞扬。
4、服务为民,提质增效,切实提高劳鉴工作效能
一是紧盯“优质量”,提升鉴定工作满意度。开展多科室会诊,畅通了专家交流渠道和转科鉴定流程,鉴定工作效率稳步提升,进一步推动鉴定工作朝有序、快速、优质方向发展。二是聚焦“强标准”,打造优质增效服务。打破全市政务系统区域限制、专业化较强等壁垒,收件受理实现全城通办。三是着力“练内功”,夯实鉴定工作基础。劳鉴中心多次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联合召开业务培训会,对全市各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系统配置和劳鉴受理业务培训。进一步做好传帮带,加强医疗专家业务培训,进一步夯实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基础和质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财务处、信息统计处、业务稽核处、劳动能力鉴定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没有“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情况,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31.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5.28万元,下降11.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28万元,下降11.3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2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推进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研究课题经费,2023年没有此项目支出。2022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34万元,主要用于外聘人员工作补助经费,2023年没有此项目支出。2022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59万元,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服务专项经费,2022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1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范管理建设经费,2023年两项目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建设经费项目61.00万元,减少了61.75万元,下降50.28%。故导致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下降11.3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3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54万元,占总支出的85.86%;项目支出61.00万元,占总支出的14.1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5.28万元,下降11.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81万元,增长9.07%;项目支出减少86.09万元,下降58.5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2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推进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研究课题经费,2023年没有此项目支出。2022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34万元,主要用于外聘人员工作补助经费,2023年没有此项目支出。2022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59万元,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服务专项经费,2022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1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范管理建设经费,2023年两项目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建设经费项目61.00万元,减少了61.75万元,下降50.28%。故导致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1.3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9.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范管理建设经费”项目支出61.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昆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邮寄、鉴定档案电子化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5.28万元,下降11.36%,主要原因是为受财政经济状况影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范管理建设经费项目下半年大部分支出未能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0.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管理运行项目经费和劳动能力鉴定项目经费,反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单位管理运行经费、劳动能力鉴定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主要用于缴纳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调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再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资产总额28.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5万元,固定资产21.3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2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负债共2.19万元,同比增加0.31万元。主要变化原因为2023年12月底负债含12月个税0.15万元,2022年个税手续费0.17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含由我局代编代拨的财政非定额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7.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9.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0.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1.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0301111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091403243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