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0401000
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就业和人事人才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参与拟定全市促进就业和人事人才政策的实施意见、发展规划、工作方案等。2.负责城乡新增劳动力、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开展就业指导服务。3.对全市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实施就业创业指导服务。4.负责全市劳动者职业培训、职业规划指导、企业失业人员转业(岗)训练等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工作。5.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培育、管理、指导和发展,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6.负责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7.负责全市劳动就业及人事人才数据平台建设、信息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控管理。8.负责全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指导及担保工作。9.负责全市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指导全市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就业再就业管理服务工作。10.承担人才引进、交流、服务等工作。负责人才储备信息库建设与管理,负责人才流动组织人事关系转接及档案保管。11.指导县(市)区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12.负责流动人才党、工、团等的管理、服务。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重点抓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扎实落实求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措施,有效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二是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设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技能培训班,结合当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实际,邀请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专家组织开展职业指导师培训班,60余名学员取得高级职业指导师技能等级。
2.全力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截至目前,全市125.19万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4.1万人的100.88%。一是强化协作畅通渠道。通过保持与珠三角、长三角、福建、新疆建设兵团等多地建立的劳务协作关系,发挥昆明市牵头建立的“州市服务企业用工余缺调剂工作联盟”作用,做到省内和省外两个区域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工作全覆盖,不断拓宽转移就业渠道。二是技能提升助力转移。共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2.54万人次,其中技能培训2.46万人次,创业培训0.22万人次,引导性培训10.26万人次;脱贫劳动力转移培训4.36万人次,技能培训1.22万人次,引导性培训2.93万人次,创业培训2170人次。三是劳务品牌带动就业。通过培育壮大特色劳务品牌,不断提升劳务输出质量,有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3.精准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一是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二是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功能,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安定生活,全市累计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3914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3543人。三是减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压力,向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4.便利提供创业支持。依托“昆明智慧就业”信息平台建设网上业务办理模块,不断简化办理流程,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5.积极引导返乡创业。一是积极推进返乡创业园区建设,结合省级“彩云雁归”返乡创业计划要求,遴选推荐盘龙区和寻甸县参与首批返乡创业园区培育打造项目申报工作。二是选树返乡创业典型,昆明市推荐的“麦和稻田”项目入选省级“彩云雁归”返乡入乡创业典型故事,云南网、云南日报、就业彩云南等多个主流媒体进行报道,积极营造创业的环境和氛围。
6.不断优化就业培训服务。2023年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劳动力等就业重点人员职业培训管理规范化的通知》,针对外出务工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开展好职业技能培训。
7.持续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在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中注重技能赋能,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切实帮扶脱贫人口增收。
8.注重提升技能培训实效。紧扣乡村振兴发展,结合企业单位岗位需求,突出技能培训定位,以“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为目标,开启“订单式+定向式+菜单式”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层次和质量。组织开展《互联网营销师》《网络直播培训》培训,助力乡村振兴,把网络直播培训送到产业链上、送到田间地头和广大乡村,让乡村“网红”家门口接受精准培训,为家乡产业发展“带货”“带岗”。
9.组织线上线下招聘。充分发挥南坝和民航路两个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主动与用工企业对接,免费向企业提供招用工服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高校毕业生就业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处、就业援助处、职业介绍服务处、培训处、创业服务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人才服务处、公共人事处、统计分析处、交流合作处、财务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1455.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55.6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8.11万元,下降3.03%。原因是由于财力情况,部分项目预算缩减。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8.11万元,下降3.03%;原因是由于财力情况,部分项目预算缩减。上级补助收入无变化为0万元;事业收入无变化为0万元;经营收入无变化为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变化为0万元;其他收入无变化为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145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19万元,占总支出的13.70%;项目支出9886.45万元,占总支出的86.3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8.11万元,下降3.03%。原因是由于财力情况,部分项目预算缩减。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85万元,增长2.67%;原因是因人员变化,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398.96万元,下降3.88%;原因是由于财力情况,部分项目预算缩减。上缴上级支出无变化为0.00万元;经营支出无变化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变化为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9.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25.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3.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886.4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如下:
1、资源调查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专项经费 123.60万元
2、就业政策调研及创业创新补助资金86.91万元
3、失业保险管理运行经费 11.66万元
4、单位和个人网上实名认证专项经费 84.78万元
5、公共就业服务管理运行补助资金 201.80万元
6、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清产核资专项经费 12.80万元
7、市本级中央就业补助资金 9080.11万元
8、昆明市公共就业服务相关补贴业务办理系统专项资金 53.35万元
9、市本级2022年度省级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 1.07万元
10、2019年度贷免扶补贷款服务补助经费 0.6万元
11、昆明市市本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 7.82万元
12、2023年市本级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 40万元
13、公共就业服务能力示范项目专项经费 29.40万元
14、农民就业创业专项补助资金 22.98万元
15、2023年度大学生和退役军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费 108.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55.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58.11万元,下降3.03%,原因是由于财力情况,部分项目预算缩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1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0%。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1551.41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6.11万元、就业补助支出9427.4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8.3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1.57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0.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120.7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0.8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8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0万元,决算为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4万元,增长42.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4万元,增长42.8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接待批次较2022年增加2批,接待人数较2022年增加35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3年就业创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3.29万元,比上年增加13.56万元,增长10.45%,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化,导致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7.12万元、印刷费2.60万元、邮电费2.27万元、差旅费14.38万元、维修(护)费3.18万元、培训费1.41万元、公务接待费 0.80万元、工会经费 5.50万元、福利费27.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055.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3.51万元,固定资产3169.6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01.93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4.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7.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1、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0401111
昆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0920055945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