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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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社会保险改革、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养老、工伤、失业、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办理参统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业务,负责全市社保经办机构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及软件维护,确保全市参统企业离退休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做好社会保险宣传。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增效。2、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3、持续提升社保经办风险防控管理水平。4、增强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能力。5、全面构建社保宣传矩阵。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财务处、综合处、稽核处、审核处、待遇认证处、社服处、信息处、社保一处、社保二处、社保三处、社保四处、社保五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73人(离休173人,退休0人),为我中心代发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金人数。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1、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3、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决算表包含本单位决算及代发市本级离退休人员统筹外项目资金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4234.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24.92万元,占总收入的99.9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49.94万元,下降1.5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49.94万元,下降1.5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减少,且代发市级机关离退休人员离休金人数减少,统筹外项目经费支出减少。其他收入与上年持平为10万元,系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拨入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管理标准化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423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11.27万元,占总支出的91.74%;项目支出2826.41万元,占总支出的8.2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37.18万元,下降1.5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0.76万元,增长0.51%;项目支出减少697.94万元,下降19.8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支出中代发机关事业单位丧葬抚恤费增加,项目支出中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411.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572.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8.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7%。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9769.35万元为代发市本级离退休人员统筹外项目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0.47万元为代发市属企业离休干部护理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26.4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养老、工伤保险管理运行经费支出6.8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法律顾问支出。
2、社保信息管理政策宣传及权益告知专项经费支出34.9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视频拍摄、微信公众号维护等。
3、提升社会保险经办能力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档案数字化整理等支出。
4、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待遇补差资金2761.91万元,主要用于代发市本级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
5、工伤预防验收评估项目经费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工伤预防验收评估。
6、昆明市社会保险改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经费支出8.86万元,主要用于社保标准化项目评审、培训等支出。
序号 | 项目 | 预算数 | 预算调整数 | 到位数 | 实际支出数 | 结转结余数 | 备注 |
1 | 养老、工伤保险管理运行经费 | 12.00 | 12.00 | 6.80 | 0 | 万元 | |
2 | 社保信息管理政策宣传及权益告知专项经费 | 40.66 | 40.66 | 34.94 | 0 | 万元 | |
3 | 提升社会保险经办能力经费 | 13.00 | 13.00 | 10.00 | 0 | 万元 | |
4 | 国有企业职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资金 | 2761.91 | 2761.91 | 2761.91 | 0 | 万元 | |
5 | 工伤预防验收评估项目经费 | 3.90 | 3.90 | 3.90 | 0 | 万元 | |
6 | 昆明市社会保险改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经费 | 10.00 | 10.00 | 8.86 | 11.14 | 万元 | |
合计 | 2841.47 | 2841.47 | 2826.41 | 11.14 | 万元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28.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相比减少546.04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减少,且代发市级机关离退休人员离休金人数减少,统筹外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99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33%。主要用于社保经办机构单位日常运转及代发市本级离退休人员统筹外项目经费如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金、退休人员工资统筹外项目支出、丧葬抚恤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重特病及公务员补助等医保项目。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1.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及住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7万元,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7万元,决算为0.3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6.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7万元,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67万元,决算为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7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较多公务活动未实际产生公务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14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2万元,增长143.5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后疫情时代影响,公务活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无公务用车编制。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经办交流学习、磨憨磨定经合区事务合作交流、养老保险中心工作调研等相关接待。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8.36万元,比上年增加713.38万元,增长570.70%,主要原因是2023年代发市属企业离休干部护理费701.43万元在机关运行经费中核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及社保政策调研差旅费、社会保险转移邮寄(电)费、工会经费及福利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193.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3万元,固定资产51.0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1.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部门决算报表由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及昆明市社会保险中心(差额)合并为一套报表,决算报表包含单位决算及代发市本级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项目决算,特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民生项目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