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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0153-202502-48960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2-10 09:13
名 称: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文号: 关键字: 支出,社会保障,预算,元,人力资源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5-02-10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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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是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四是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工伤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是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是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七是负责职称制度改革、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昆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是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表彰奖励申报工作和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办法。

十一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是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是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处、财务审计处、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人事处、信访仲裁处、基层社会保障和信息建设管理处、失业保险处、政策宣传处、行政审批处、劳动保障监察处。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树立“发展”导向,全力推动就业创业。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21〕22号),紧紧抓住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契机,在更大空间和更广领域内挖掘更多的就业岗位,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发挥市场主体倍增效应,归集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就业岗位,聚焦大健康优势主导产业、先进装备制造、数字经济产业、现代物流等千亿产业集群,拓展就业新空间。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打造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深入实施“百企万岗”入昆计划和“百千万”劳动力出昆工程,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打造特色就业创业品牌、技能人才品牌和劳务品牌。

2.树立“幸福”导向,统筹做好社会保障。继续深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加大力度摸清“八类群体”重点参保扩面对象,深入开展“六个一批”扩面行动,巩固多方联运“四个机制”,增强社保服务“四个能力”,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坚决兜牢民生底线,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及政策调整及时到位。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和特困行业企业社会保险缓缴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参保负担。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管理,提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质量,确保各项认定工作合法合规。

3.树立“活力”导向,加大人才工作力度。积极落实“春城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系列政策,持续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深化人才激励、人才分类评价、人才服务保障等体制机制创新。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昆明技师学院迁建和昆明市公共实训基地新建工作。扎实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认真筹划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和公务员考试录用、遴选公务员、“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等考试考务工作。

4.树立“治理”导向,严防人社领域风险。持续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深入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引导企业建立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高度重视房地产、工程建设等领域欠薪隐患的分析研判,着力提升欠薪处置效能。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专业性多元调处机制,推动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专业性多元调处中心建设;持续开展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紧盯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着力防范化解社保基金管理风险。

5.树立“满意”导向,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行风建设为引领,抓好抓实“清减压”工作,推进线上线下公共服务业务办理一体化,不断提高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持续开展全市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比武练兵活动,以比促练,以练促用,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打造群众“满意窗口”,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1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107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7749861.1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749861.1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561763.28元,同比增长53.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政策补贴的项目资金之前年度未拨付到位的于2025年拨付,其中: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经费11610000.00元,事业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专项经费2024年200000.00元,2025年为10050000.00元;二是由于我局下属单位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撤销并入局机关,人员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导致2025年预算数较2024年增长较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749861.12元,其中:本年收入87749861.1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749861.1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561763.28元,同比增长53.4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政策补贴的项目资金之前年度未拨付到位的于2025年拨付,其中: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经费11610000.00元,事业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专项经费2024年200000.00元,2025年为10050000.00元;二是由于我局下属单位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撤销并入局机关,人员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导致2025年预算数较2024年增长较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749861.1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7749861.12元,其中:基本支出36938461.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98363.28元,同比增长26.33%,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我局下属单位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撤销并入局机关,人员增加,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50811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863400.00元,同比增长81.8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政策补贴的资金之前年度未拨付到位的于2025年拨付,其中: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经费11610000.00元,事业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专项经费2024年200000.00元,2025年为10050000.00元;二是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撤销,相关执法职责回归局机关,新增“劳动保障监察专项经费”750000.00元。导致2025年预算数较2024年增长较大。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支出—行政运行(项)24626985.12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801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支出-劳动保障监察(项)720000.00元,主要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3.2080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支出-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450000.00元,主要反映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4.20801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支出-信息化建设(项)270000.00元,主要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5.20801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支出-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1600000.00元,主要反映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支出。

6.20801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支出-引进人才费用(项)11610000.0元,主要反映引进外国专家补助、引智成果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7.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45414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9808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695791.00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20805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60000.00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20807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19620000.00元,主要反映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12.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00000.00元,主要反映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行政单位医疗(项),2184272.00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等。

1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41320.00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97293.00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52000.00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962000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市级生活补助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943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9434.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634.00元,较上年增加60156.00元,上涨197.3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200.00元,较上年增长7200.00元,上涨18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次,共计接待77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由于我局下属单位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撤销,其承担的相关执法职责全部回归局机关,相关接待工作由局机关承担,导致接待费上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9434.00元,较上年增加52956.00元,增长2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434.00元,较上年增加52956.00元,增长2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较上年增加2辆。

增减变化原因:由于我局下属单位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撤销,其承担的相关执法职责全部回归局机关,2辆车辆也划转至局机关,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市级生活补助资金,年初预算安排19200000.00元,年度绩效目标:计划完成省级下达组织6100名就业见习人员上岗工作目标任务。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0〕34号)文件规定,给予每人每月500.00元标准的市级就业见习补贴。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落实就业见习政策,促进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创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含由我局代编代拨的财政非定额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6.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53350.9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1307.36元,同比增长33.80%,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我局下属单位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撤销,人员全部并入局机关,导致局机关机关运行经费上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资产总额7954511.12元,其中,流动资产6448662.60元,固定资产1336315.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9533.4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1569.1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176728.75元,固定资产减少320759.62元,无形资产减少24399.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0100111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5年预算公开表2025020804584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