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0801000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属于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1.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3.负责劳动保障重大、复杂案件的督办和调查处理。4.负责维护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期间劳动权益的保障工作。5.指导县(市)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宣传处、举报投诉处、工资保障金监管处、监察一处、监察二处、监察三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人社局党组的领导下,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开展全面排查为主线,以实施专项接访为抓手,以限时办结国家、省平台转办欠薪线索为导向,以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有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为底线,切实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风险隐患,争做“实干家”勇当“排头兵”,以实际行动助力“六个春城”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压实属地政府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2022年起,市政法委牵头成立了市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指挥部和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隐患“3+N”工作专班,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统一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妥善解决欠薪问题。
2.由事后救济向源头预防和事中监管转变。督促住建等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用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用工管理平台,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全覆盖,从施工开始即对工程进度、工资发放、工作考勤、招用工等进行监管,对有预警提醒的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对有欠薪隐患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力争将欠薪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求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对建设资金已落实的,要求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认真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落实过程监管,确保当事各方不因权责不清导致欠薪。
3.加大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案件专查等工作。对查实的能够协调处理的欠薪案件,及时协调处置,快速办结;一时难以协调的,依法立案查处,运用责令改正、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手段处置;对重大复杂案件,及时采取行业督办、联合督办、提级办理、领导包案等措施进行处置。
4.加强欠薪舆情监测和普法宣传。盯紧盯牢欠薪问题线索,加强网络舆情跟踪、研判,建立舆情分类处置机制,对因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坚决防止出现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有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认真开展2024年规范劳动用工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促进合规用工,提升管理质效,营造舒心工作氛围,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纠治就业歧视,维护劳动者公平就业权益,为用人单位招用工和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优质市场环境。
6.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安薪行动”。紧盯工程建设领域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和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继续深入推进“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5月至9月,在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部署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安薪行动”。“安薪行动”期间,昆明市积极排查工程建设项目1352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641个,国企项目258个,其他项目453个。共查实有221个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98个。“安薪行动”期间,昆明市共为220个项目的农民工追回欠薪或执行完结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其中为165个项目的农民工直接追回欠薪;完全清偿政府投资项目和国企项目98个。为55个项目的农民工欠薪执行完结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待救济期满后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9267652.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67652.54元,占总收入的98.9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46197.17元,下降4.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6197.17元,下降3.64%;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00000.00元,下降50.00%。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市级财力情况,项目预算大幅缩减安排;二是2024年度市农民工维权中心用非财政资金拨付的劳动监察分中心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9191352.79元。其中:基本支出8989556.64元,占总支出的97.80%;项目支出201796.15元,占总支出的2.2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7822.92元,下降5.3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1424.93元,增长2.18%;项目支出减少709247.85元,下降77.85%;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由于市级财力情况,项目支出资金大幅缩减安排,导致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89556.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92828.05元,占基本支出的91.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96728.59元,占基本支出的8.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796.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劳动保障监察专项经费178095.90元,主要开展了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维护、欠薪案件办理等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分中心工作经费23700.25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分中心窗口人员的劳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67652.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4%。与上年相比减少346197.17元,下降3.64%,完成年初预算的87.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1255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2%,完成年初预算的86.9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及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市级财力情况,项目预算大幅缩减安排。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6665.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完成年初预算的96.95%。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有退休及调出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84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完成年初预算的89.6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有退休及调出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
职工实际增长幅度低于预期。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727.60元,决算为11082.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746.22元,下降51.4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527.60元,决算为6296.8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82%,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元,决算为478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3.18%,完成年初预算的66.4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332.22元,下降5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14.00元,下降33.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14.00元,下降33.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727.60元,支出决算为11082.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746.22元,下降51.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527.60元,决算为6296.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元,决算为478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4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做好“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一方面严控公务用车范围,尽量降低车辆运行维护费;另一方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332.22元,下降5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14.00元,下降33.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78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14.00元,下降33.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做好“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工作,一方面严控公务用车范围,尽量降低车辆运行维护费;另一方面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日常巡查、督导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昆检查、督查劳动监察相关工作发生的5批次,24人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6728.59元,比上年增加30992.30元,增长4.05%,主要原因是:为做好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撤销工作,采购了清产核资服务,导致了机关运行经费微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资产总额543478.66元,其中,流动资产344727.20元,固定资产198751.4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164.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649.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21.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16.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21.8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21.8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7月根据市委编委要求,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承担的相关执法职责全部回归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由机关内设劳动保障监察处承担,不再保留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9月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人员已全部并入局机关。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预算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并单独编制了决算,2025年已无预算安排。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0801111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10256300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