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昆明市职称评审?
与昆明市各类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商注册地在昆明的外省企业子公司(不含中央和省属在昆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员)。
本市符合条件并在专业领域工作1年以上的自由职业者(指跟单位或出资人不存在法律效力合作关系而拥有合法收入的个体,以个人名义参保、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所在行业无承接资质与企业行为挂钩的限制或禁止性要求),经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协会推荐,可参加职称评审。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评委会开评时间为准,不含被批准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通过什么程序和渠道申报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一般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逐级复核推荐的办法,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在昆明市各系列各层级评委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通过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zjpt.km12333.cn,以下简称“市信息平台”)或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zwfw.hrss.yn.gov.cn/zjgl/qt/index/zlsy,以下简称“省信息平台”)进行网络申报,具体以各评委会当年的申报通知为准。
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委托省级评委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省评委会评审通知中明确需通过省信息平台申报职称的,按其通知执行;如未明确使用省信息平台的,必须通过市信息平台进行网络申报,凡未经省或市信息系统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送评;如违规送评且获评审通过,则不予核准发证。之前在系统里已有账号的用户,可直接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
申报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可打印纸质材料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核报送:
(1)报市属中、高级职称评委会的
a.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推荐;
b.县区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并推荐;
c.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由单位、属地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并推荐;
d.自由职业者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协会签署意见并推荐。
(2)报省相关评委会进行评审的
除直接申报省信息平台的人员外,申报材料经上述(1)的程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署意见,再送省相应评委会评审。
三、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的是否可以申报职称?
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申报职称时,其学历和资历条件在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增加1年。
四、省外取得的职称在昆申报职称时需要提前确认吗?
不需要,省外职称证书资格确认工作和职称申报可同步进行。申报人在申报职称时将省外取得职称证书、评审表及任职资格文件上传至市信息平台附件管理“职称获取情况”专栏即可。具体确认工作由人社部门在后台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