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sj.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政府应当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和机构设置

2.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3.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要会议

4.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工作

5.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要规划计划

6.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要工作报告

7.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预决算报告

8.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类公示公告

9.《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km.xxgk.yn.gov.cn)、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km.gov.cn)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四)主动公开处室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39室;办公时间:9:00-17:00;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联系电话:0871-63352818;传真号码:0871-63352818;电子邮件:kmrenshefg@163.com;邮政编码:650500

(二)受理程序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政府网站(网址:rsj.km.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 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网络申请。请登录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提交申请。网址:www.km.gov.cn/kmysqgk/app/form。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件人: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收件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339,邮政编码:650500,联系电话:0871-63352818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当面提出申请。当面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确认。

4)传真申请。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号码:087163352818。发送传真后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5)邮箱申请。请申请人填写《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将身份信息及申请表一同发送至kmrenshefg@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件申请后请电话联系查收,联系电话087163352818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向申请人作出答复:

1. 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 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 依法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 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 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 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 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8.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 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后可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10.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可能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并根据第三方意见和对公共利益的影响情况进行答复。

11.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由本机关牵头制作的,本机关可以征求相关行政机关的意见。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2.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13.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准确。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收费标准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监督电话:0871-63352268(机关纪委办公室),邮编:6505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92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