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sj.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50100153-201610-22224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6-10-13 10:03
名 称: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6-10-13 10:03 浏览次数:229
字号:[ ]

第一部分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昆明市外国专家局牌子,昆明市公务员局为局内部管理的部门。主要职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规定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指导监督职业中介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指导,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式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和安置办法,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等。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市两会和省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突出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制度改革、人才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2015年市下达的36项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

1.牢牢抓好民生之本,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优化就业结构,改善就业环境,升级就业服务功能,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多形式、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企业下岗参战退役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全面促进和扩大就业,确保了全市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1.08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9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34万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6.42万人(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9万人;“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16万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扶持企业34户,发放贷款5626万元;“两个十万元”扶持企业830户,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建成1个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8个省级青年创业示范园、23个市级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和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区,全市累计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400个。南坝市场积极完成标准化建设,被国家人社部、中国就业促进会授予“全国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功能建设创新示范单位”称号。

2.积极推进参保扩面,保障水平得到稳步提高。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各项工作准备,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研究制定了《昆明市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促进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务工人员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完善了我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待遇稳步提高。截止12月底,全市完成参保登记人数达578万人,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30.38万人、141.61万人、92.53万人、105.1万人和81.03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202.93万人和375.44万人。连续第11年对全市32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进行了调整,人均增资217元;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统筹平均支付率分别达到81.96%、72.62%。全市累计发行社会保障卡555.2万张,新增发放加载金融功能二代卡164万张。认真组织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基金稽核清欠力度,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行。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有效举措,建立县区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管理水平。全市招录公务员434人,组织昆明市市级和部分城区所属机关遴选公务员111人,组织公务员培训4.6万人(次),选拔任用市级行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122人;完成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4.3万余名公务员及工勤人员职务职级情况统计工作,上报了《昆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实施意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811人、定向招聘“四类生”46人,培训1815名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考试考官;完成104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6名随调家属的安置任务,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56名,为3074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慰问金140余万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保持总体稳定;完成全市工资调整工作,切实落实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全市各县、区、开发(度假)园区身份明确的乡镇工作人员共计审批3.1万人,兑现金额3.26亿元。

4.统筹整合第一资源,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统筹抓好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借才引智、人才特区建设、创新型人才培养、人才信息化平台建设五大工程,促进了人才队伍的整体发展。实施“三五工程”和“551计划”,5个人才项目入选“三五工程”,2个人才项目入选“551计划”,兑现优惠扶持资金550万元,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1778名,完成人才派遣310人;积极推荐我市博士后扶持站申报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云内动力及延安医院2家博士后扶持站已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批准成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第四届昆明市名匠进社区工作,完成3名“省贴”和4名“兴滇人才奖”的推荐,做好昆明高级技工学校申办“昆明技师学院”前期工作。出台《昆明市外国专家“春城友谊奖”暂行规定》,引进列入国家级、省级专项经费资助计划的国外专家项目16个,聘请经济技术管理类专家32人,做好高技能人才的推荐选拔相关工作,新增高技能人才1.28万人。职业技能鉴定1260场16.81万人(次),推动了人才工作整体发展。

5.积极维护合法权益,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工资调控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做好劳资纠纷排查、信访维稳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截止12月底,完成1836户企业工资总额备案工作,全市2.67万户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涉及职工50.08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积极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推动机关干部年休假制度落到实处;受理解答群众来电6.8万个,承办市长热线交办件及相关媒体反映件1123件,发布、转发博文2050条。接待群众来访1417批(次),处理人民群众来信801件;对6.65万户用人单位及职业介绍机构实施了劳动监察,涉及劳动者119.92万人(次),查处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324件,为4.31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6.18亿元,为69名劳动者清退风险抵押金17.55万余元。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710件,调裁金额9711.98万元,结案率99.89%。

6.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保障服务水平得到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稳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改革工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做好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和基层党建整乡“双推进”工作。全局384名“挂包帮”干部分16组完成5个行政村392户结对帮扶贫困户的遍访工作,投入资金43万元,援助物资折款约10万元。积极参与全国“扶贫日”和“慈善一日捐”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共捐款11.28万元。对全局70名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了干部队伍的能力和素质。深入推进党务政务信息公开,报送《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情况反映》56期、信息365篇,积极协调国家、省人社部门争取中央财政就业、社会保险等补助资金18.8亿元。以实现群众办理人社业务“五个不出村(社区)”为目标,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试点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落实人社工作服务企业发展20条措施,认真开展“人社工作服务百家企业专项行动”,市县两级人社局主要领导对100户企业调研走访,为企业及时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真正实现服务保障“零距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8个,昆明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昆明市社会保险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支队、昆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昆明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其他事业单位5个,昆明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昆明高级技工学校、昆明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0名,2015年在职人员127名,比2014年新进6名人员。其中:在职正处10名、在职副处16名,在职正科62名,在职副科19名,在职一般人员20名。实有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总收入115,239.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056.42万元,占总收入的99%,事业收入322万元,占总收入0.3%,其他收入861.31万元,占总收入0.7%。2014年总收入数100,822.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624.19万元,占总收入的98.81%,事业收入110万元,占总收入0.1%,其他收入1,083.98万元,占总收入1.08%,上级补助收入4.52万元,占总收入0.01%。2015年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4.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总支出114,446.25万元,比上年增加14.11%,其中,基本支出81,630.40万元,比上年增加9.36%,项目支出32,815.84万元,比上年增加27.92%。2014年总支出数100,29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45.33万元,项目支出25,653.3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630.40万元。与上年对比74,645.33万元增加6985.0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5年人员经费支出为77,606.38万元比2014年70,901.18万元增加6705.2万元是因为2015年工资调标、购买养老保险、新进人员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024.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15.84万元。与上年支出25,653.36万元对比,增加7162.48万元,占比27.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63.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21%。与上年99,348.25万元对比,增加9.6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9.4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9.21%,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10.4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27.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177.25万;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170.78万;博士后日常经费支出115万;引进人才费费用支出158.5万;公务员招考120万;其他人事事务支出1,386.19万。

2、教育(类)支出15,141.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技校教育支出1,747.65万;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458.88万;其他教育支出12,935万。

3、科学技术(类)支出4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全部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83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1%。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607.4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7,741万元;就业补助支出2,058.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25.63万元。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18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5%,全部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63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15.06万元。购房补贴19.9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48.32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62万元,占19.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56万元,占49.76%;公务接待费支出77.14万元,占31.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7.62万元。全年安排局及下属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1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3.5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3.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13家单位(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13家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1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7.14万元。主要用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13家(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