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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单位应未及时签订合同,不发一个月工资
来信时间:
2017-11-20 10:25:40
来信内容:
我与2017年7月5日与云南机场集团签订见习协议,见习三个月至2017年10月4日,见习完成后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10月11日,云南机场集团人力资源联系说我没有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第二日我便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既往昆明。 后合同签订情况是,下方机场把合同乙方交由我填,后寄往昆明集团公司签订,具体签订时间不明。 我单位公司发放方式为发放当月工资,11月工资核算后,发现我仅有11月工资,10月工资未见,后联系人力资源,说我是个人原因造成合同未能及时签订,所以不发10月工资,此类情况我单位有数起。现我向贵单位提起投诉监察,请贵单位重视!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昆明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
2017-11-20 11:03:42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您所反映的问题,您可以到原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具体问题,还可以直接拨打我局政务咨询服务热线12333或者63331166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认可。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