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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希望嵩明县交警大队按劳动法处理辞退问题
来信时间:
2018-08-30 13:08:57
来信内容:
我原是嵩明县交警大队的一名协警,在嵩明县交警大队工作五年多,合同断断续续的签了两次。今年八月,在无任何前提通知,我也没有任何犯错的情况下就把我辞退,在我工作期间,单位没有为我购买任何职工保险,将我辞退后还拖欠我两个月的工资,也没按劳动法规定,每工作满一年,辞退后,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在和领导协商多次后,他们告诉我说也想补偿我的,但是单位上没钱补偿,协商多次无果后,我在这写下我的诉求,希望政府领导能为我协商解决一下。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昆明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
2018-08-30 13:37:27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予以回复。 建议您拨打0871-67911730嵩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举报投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