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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生育保险
来信时间:
2018-12-14 16:35:22
来信内容:
你好,请问生育保险报销的规定是需要连续购买职工医保12月以上。那如果我的是在2018年3月参保,在2019年2月生产的种是否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昆明市人社局
受理时间:
2018-12-17 10:02:34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收悉,现予以回复。 昆政发(2017)34号规定:参保人连续缴纳昆明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2个月以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建议您可以咨询您单位参保所属区医保局,如需各区医保局电话,可以致电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热线12333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