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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0153-202109-31712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09-15 10:10
名 称: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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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15 10:10 浏览次数: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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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于200999日,是全额拨款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我单位的主要职能是:(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二)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制度的规定,负责办理市级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三)承担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四)指导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院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及时高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严谨认真处理好每一起争议案件,积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而不懈努力。

(一)围绕目标任务不放,全力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020年全市共处理的9156件案件中,现已结案9113件(上期未结案件124件),调裁金额为3.09亿元,结案率达98.2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100%。案件处理中,我们一是坚持“快受、快立、快审、快结”原则,在确保案件处理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处理期限。坚持“预防为先、调解优先”工作方法,高效完成年初市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2020年全市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案件5750件,调处率达63.09%二是坚持快调快处绿色通道,将农民工争议处理程序“化三为一”,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三是不断强化一裁终局工作,提高终局裁决比例,最大程度化解劳动争议,发挥仲裁便捷高效优势,2020年全市仲裁裁决案件2690件,一裁终局923件,终局裁决率为34.31%

(二)紧抓疫情防控不松,全面保障仲裁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是严格落实人社部及省人社厅疫情防控期间关于劳动关系的相关决策部署,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实际,及时发布业务办理公告并采取相应防控举措,积极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及时有序开展,切实做到案件处理和疫情防控两不误。二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风险排查化解,讲好规范用工有序管理专项课程,搭建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沟通桥梁,落实好特殊时期惠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政策办法,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矛盾风险。三是积极开展“线上调解”和“线上开庭”工作,确保调裁服务不拖延、不打烊、不停滞。我院及昆明市主城五区各仲裁院积极研发推行线上调裁小程序,如五华区仲裁院推行“劳动纠纷求助”小程序,开展线上线下同步调解,官渡区仲裁院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官渡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线上咨询平台及劳动仲裁申请线上服务平台。

(三)拓宽多元化解渠道,持续加强解决纠纷的工作能力

一是加强裁审衔接,会同法院研究疫情防控期间争议处理涉及的劳动保障法律适用突出问题,共同印发《关于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科学指导县区仲裁机构和基层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与法律援助联动机制的意见》,与省法律援助中心合作设立便民服务法律咨询窗口,合法合理引导劳动者诉求,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三是不断加强与劳动监察、工伤、社保、司法、工会等多部门对接,积极开展“重点企业”劳动领域矛盾纠纷摸排,联合多部门强化工作力度,出好调处实招,管控好矛盾源头,扼制住纠纷苗头。

(四)紧扣效能提升不变,切实优化仲裁办案服务的能力

一是举全院之力,用心编写《劳动仲裁办案实用手册》,整理收录近100种常用法律文书模板,进一步提升仲裁工作标准化、精细化水平。二是对于调解案件努力实现“三个当场”——当场调解、当场出具调解书、当场履行,不断优化服务效能。三与监察部门建立工作联动并行,信息共享互通联动办案机制。为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仲裁案件开辟“快速调处通道”,为涉及多部门共同处置的争议开通“优化移送捷径”,确保争议处理不绕路、不耗时。四是与社保部门建立社保信息查询机制,对涉及劳动者申请补缴社保的案件进行及时调查和跟进,积极对接上级业务指导部门,审慎稳妥处理社保领域新问题,切实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五)坚持强化队伍不懈,着力推进团队专业水平的提升

一是严守《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窗口服务规范》、《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窗口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为民服务宗旨,严肃仲裁工作纪律,提升服务工作水平。二是明确工作责任、优化办事环境、规范指引程序,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有效提升服务群众水平。三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顺利完成我市2020年度仲裁员培训工作,累计参训人员90余人,切实做到培训有创新、有实效。四是不断充实队伍力量,今年新招1名在编人员,5名合同制书记员,为建立公正、高效、廉洁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机制提供有力保证。五是加强调解仲裁队伍行风建设,从严要求仲裁员的职业操守和法律规范,牢固树立依法办案、公正公平的办案理念,切实提高各级仲裁员的大局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提高仲裁员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为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末实有编制数11人,实有人员编制9(我院20202月有1名在职在编人员发生工作调动)。其中: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9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14.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4.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9年度相比,我院2019年度收入增长约7个百分点。主要涉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主要因为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劳动争议案件频发,争议类型多元复杂,同一个案件当中被申请人数量增多,案件工作压力增大,为及时高效解决劳动争议,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单位本年度新聘5名办案辅助人员,5名新聘人员的劳务费以及原有5名办案辅助人员的劳务费共计43.53万元在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中进行预算申报并列支。本年度项目支出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因为本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初预算的教育培训、法治宣传、法律六进等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项目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1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05万元,占总支出的67.72%;项目支出101.56万元,占总支出的32.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度相比,工资和福利支出占总支出比例下降。我单位本年度受益于政府减税降费红利,社保缴费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同时我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科学合理安排执行,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合理用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比2019年有较大幅度上升,主要因为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劳动争议案件频发,争议类型多元复杂,同一个案件当中被申请人数量增多,案件工作压力增大,为及时高效解决劳动争议,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单位本年度新聘5名办案辅助人员,5名新聘人员的劳务费以及原有5名办案辅助人员的劳务费共计43.53万元在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中进行预算申报并列支。本年度项目支出占比有所下降,主要因为本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初预算的教育培训、法治宣传、法律六进等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0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53%。与2019年度相比,我院2020年度工资福利支出下降约6%,主要因为我单位202021名在职在编人员发生工作调动,并且我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科学合理安排执行,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合理用度。与2019年度相比,我院2020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大幅上升,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本年度新聘5名办案辅助人员,5名新聘人员的劳务费以及原有5名办案辅助人员的劳务费共计43.53万元在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中进行预算申报并列支。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5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我院2020年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项业务经费支出下降20%。主要因为本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初预算的教育培训、法治宣传、法律六进等活动无法正常开展,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9年度相比,我院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约7个百分点,主要涉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目经费收入增长,由于本年度新兴业态争议频发,案件类型多元复杂,案件数量激增,案件处理难度增大,案件处理的软硬件设施设备需求增大,需增强案件办理的辅助人员及信息化建设等多重保障,我院本年度新聘5名办案辅助人员,5名新聘人员的劳务费以及原有5名办案辅助人员的劳务费共计43.53万元在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中进行预算申报并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8%其中包括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101.56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42.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6%其中包括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5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6%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39.21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9年一致,均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资产总额8.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8.91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6.46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7.5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减少2.8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91 






8.9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结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