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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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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扩大到了22个困难行业

[作者:劳动就业局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6-24 17:13 来源:昆明就业服务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22号),在落实五个特困行业缓缴失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就扩大政策实施行业范围等问题进行明确。

一、扩大缓缴政策实施范围

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五类行业企业的基础上,扩大到受疫情影响较大、生成经营困难的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业;广播、电视、电源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二、缓缴政策实施期限

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

三、缓缴期满后失业保险费补缴规定

企业应在缓缴期满后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费款。

四、办理流程

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昆明市失业保险费缓缴承诺书》办理失业保险费缓缴。所属经办机构将根据参保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材料,审核其是否在缓缴政策范围内。参保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的,按告知承诺制办理。

附件:

1、 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缓缴申请表

2、 昆明市失业保险缓缴承诺书

3. 昆明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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