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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0153-202307-424541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7-13 16:04
名 称: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进行风险评估”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基金,项目,政府,评估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进行风险评估”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3 16:0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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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进行风险评估”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为确保昆明市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为期年的专项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我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进行风险评估”项目。

二、预算资金

12.1万元。

三、服务内容

(一)评估对象。上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以及社会保险政策制定、信息系统管理、基金监管(监督)等部门履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责任情况。

(二)评估内容。评估内容包括基金运行状况和风险管控状况两个方面。

1.基金运行状况。主要评估全市基金支撑能力、基金使用质量和资产管理质量。其中:基金支撑能力主要评估基金收入质量、收入匹配程度以及基金结余状况等;基金使用质量主要评估基金支付的及时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资产管理质量主要评估基金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

2.基金风险管控状况。主要评估“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和评估期内基金违法违规情况等。      

四、服务期限

一年

五、服务要求

(一)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时效要求:中标单位应在2023 9 月30 日前完成社会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报告的交付。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入项目的审计人员 5 人以上,其中:注册会计师 2 名、会计师2 名;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信用良好。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起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时。  

(二)需提供的材料

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项目报价单;

2、项目实施方案;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6、项目人员配备的证明材料;

7、2022 年财务报表;

8、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2 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2 1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11、2021 1 月至今完成类似业绩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七、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 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实施。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即最终报价。对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我局将按照符合采购需求的原则确定第三方中介机构。

八、公示时间、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一)公示时间:2023 7 月13 日至7 月20 日24时。

(二)提交材料时间:2023 7 月21 日上午09 时00分至11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00 分。

(三)提交地点: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 号楼南门313室。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敏,电话:0871-63364512,传真:0871-63364512。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7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