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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0153-202309-429805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9-01 15:41
名 称: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2023年文书档案、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的公告
文号: 关键字: 档案,昆明市,服务,报价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2023年文书档案、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15:41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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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2023文书档案、业务档案整理及

数字化加工项目的公告

根据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2023年的采购计划,我单位需采购文书档案、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现将采购事项、比选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二、项目分项名称及内容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文书档案、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三、采购金额及合同期限

费用金额据实结算,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一年一签。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履行服务所需的档案专业人员和设备,要求项目经理持有档案相关职称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和参保证明;

(二)具有5家以上档案数字化整理服务案例,具有2年以上业务档案服务经验;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云南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告知书》;

(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政处罚信息、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

(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章、条例的规定;

(八)满足本项目所需的技术及后期服务质量保证能力。

五、分项报价函构成

(一)分项报价函封面;

(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单(加盖公章);

(三)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四)具有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云南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告知书》;

(五)供应商所投文书档案、业务档案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的响应情况,包括:

1.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立卷、编目等规范化整理;

2.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文书档案、业务档案及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档案全部进行数字化扫描加工,存入档案数据库,实现数字化快速无误检索;

3.达到市档案馆移交标准,并全部移交市档案馆。

以上作为评审依据,价格不作为最终的评审结果。

(六)供应商认为满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供应商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按采购内容准备材料,自行制作和编排报价文件。

六、报价要求

(一)结算方式:据实结算,以档案数字加工服务数量乘以单价报价进行结算;

(二)报价依据:供应商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按清单及质量保证书要求进行报价;

(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函中报分项单价,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供应商必须按照公告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保证承诺。服务达不到、扰乱市场将不予评审;

(四)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全部服务所有费用。

七、报价函递交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分项装订成册、密封(采取到现场递交,不接收传真)。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不按要求装订、密封、递交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八、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GB/T31599-2015》的相关要求对业务档案进行数字化整理、扫描;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我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四)提供的最优质的服务,服务品质不低于同等服务市场的标准,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询价函中自行提供。该服务质量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五)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文书档案、业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采用数字化软件为南天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应用系统;

(六)项目执行标准根据国家、云南省及昆明市各门类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标准,最终成果按照昆明市档案局验收标准评定,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需遵守保密规定,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对因乙方主观原因,造成我局档案泄密、遗失、档案管理混乱等事项,我局有权拒绝付款。

九、服务时间

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按合同要求进行服务。

十、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

2023年9月8日17:00时。

十一、报价函递交地点

昆明市呈贡区行政中心8号楼311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收)。

十二、供应商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针对采购需求,提供具体服务方案、报价方案(按服务和产品分类报价);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具有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云南省档案服务机构备案告知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代理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五)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

(六)若因各种原因无法提供以上证件原件的,可提供有效年检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

(七)确保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合法,并提供承诺书。

(八)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我局将根据服务质量、服务承诺、服务价格、效果评定等方面综合考虑选定服务机构。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行政中心8号楼311办公室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3年9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唐然,0871-63964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