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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0153-202309-43188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9-21 14:25
名 称: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元,财政拨款,预算,决算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1 14:25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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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国家、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的贯彻执行、宣传培训、业务指导等。

2.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3.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受理、处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举报、投诉;协助审计、基金监督管理等部门查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违规行为。

4.负责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预警分析报告工作。

5.承担全市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劳动能力、非因工伤病劳动能力和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工作。

6.承担延长停工留薪期、配置辅助器具、疾病与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关联性确认的具体工作。

7.承担工伤康复、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确认的具体工作。

8.承担其他受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的具体工作及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城居保方面,完成目标任务的100.71%,发放率达100%,高标准提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2.结合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升年行动项目实施清单,对照人社部下发的提升年行动落实情况评估表,主要从提升年行动部署督导情况、基金管理提升措施落实情况、疑点数据核查情况、问题整改查处情况等进行了督导,查找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缺补漏,不断提升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水平。

3.2022年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共受理劳动能力鉴定5181件,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4876件,其中:初次鉴定1982件,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29件,辅助器具配置确认54件,工伤复发确认1823件,工伤康复确认505件,疾病与事故伤害关联确认125件,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358件。

4.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以提升综合能力为目标,不断持续强化窗口人员素质,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多次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积极参加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持续强化窗口日常监督,提高风险防控。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强化日常监督,严肃工纪律作风,深入分析典型案例和薄弱环节,筑牢警戒底线,营造风清气正、规范有序的政务环境。不断持续拓宽宣传渠道形式,提高政策知晓率。以丰富的宣传形式,崭新的宣传视角,持续扩大宣传效果。

5.为推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昆明市全面托管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含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的工作部署,根据昆明市托管西双版纳州勐腊县磨憨镇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安排,切实做好托管相关工作,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明确细化权责清单,强化统筹协调,优化衔接配合,加强应急能力,科学精准的落实好了各项衔接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财务处、信息统计处、业务稽核处、劳动能力鉴定处。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较2021年减少1人,为正常调离人员。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没有“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情况,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86.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6.8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8.85万元,增长11.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85万元,增长11.1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8.85万元,增长11.15%。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新进人员11人,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包含新进人员下半年的经费,而2022年为全年经费,故财政拨款收入增长11.1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48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73万元,占总支出的69.79%;项目支出147.09万元,占总支出的30.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8.85万元,增长11.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7.70万元,增长34.79%;项目支出减少38.85万元,下降20.8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87.70万元,增长34.79%,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新进人员11人,2021年新进人员经费仅包含下半年的经费,而2022年为全年经费,故基本支出增长34.79%。项目支出减少38.85万元,下降20.89%,主要原因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部分支出未能完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9.7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9.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0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重点课题研究经费”项目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推进昆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研究课题经费。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范管理建设经费”项目支出48.16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昆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加强经办管理服务。

3.“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服务专项经费”项目支出74.5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4.“外聘人员工资补助经费”项目支出19.34万元,主要用于外聘人员管理,充实经办力量,提升经办服务质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8.85万元,增长11.15%。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新进人员11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包含新进人员下半年的经费,而2022年为全年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11.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进一步推进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研究课题经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单位管理运行项目经费和劳动能力鉴定项目经费,反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单位管理运行经费、劳动能力鉴定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主要用于缴纳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2019年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调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再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资产总额共41.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4万元,固定资产39.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0.5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30.56万元)。流动资产减少的主要变化原因为2022年交回部分往年结余资金。固定资产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购入部分办公设备,导致固定资产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1.64

2.04

39.60

0

0 

0

39.60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负债共1.87万元,同比减少2.93万元。主要变化原因为交还部分往年结余资金。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含由我局代编代拨的财政非定额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6.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8.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1.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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