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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0153-202309-431923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9-21 11:12
名 称: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支出,元,预算,决算,财政拨款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09-21 11:12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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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0501111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立于2009年9月9日,是全额拨款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我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为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为1个,核定事业编制为11人,目前在编在岗人员为10名。我院院长为王静,财务负责人为佟宜霞,财务出纳王霞,财务会计杨笋。我单位的主要职能是:(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二)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制度的规定,负责办理市级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三)承担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四)指导县(市)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我院以提升调解仲裁效能为目标,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以为民办实事为落脚点;围绕矛盾争议调处的工作中心,创新便民服务新方式,打造便民服务新模式,站稳人民立场,厚植为民情怀,切实为群众提供更有力度更有温度的便民服务,为全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做好更全面更优质的工作保障。

2022年度,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求,以“当好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活动为契机,带头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积极围绕强化民生保障、增进人民福祉的中心工作,对标年初目标任务,优化争议调处新模式,全力完成各项工作指标,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贡献“仲裁力量”。一是担当务实,聚力共进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2022年,全市共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634件,其中结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5549件,调裁金额3.23亿元,结案率达97.17%。通过调解方式处理10290件,调解率为66.18%。2022年,市本级共立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88件,现已结案1787件,结案率达99.22%。其中,通过调解方式处理792件,调解率为44.32 %。二是触角前移,以仲裁优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专业性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解纠功能在服务大众、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优势,于2022年3月在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专业性多元调处指导中心,带头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重点强化源头治理,通过“一线工作法”精准服务,增强企业劳动用工规范管理和自主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2022年6月13日,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体工作人员至云南报刊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劳动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通过“现场问诊、当场解答、就地宣讲”帮助企业完善用工制度,为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和劳动保护方面梳理存在的问题,为其开出用工管理的“良方良药”。积极加强源头防控,前移工作端口,持续强化对县区仲裁工作的调研指导和集体争议排查,针对各地存在的集体争议风险隐患进行有力排查和协商研讨,不断加强全市各仲裁机构防范劳动领域风险和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的综合能力。三是多元联动,以制度为本畅通权益保障通道。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的业务指导,切实构建“调、裁、审”三级协调制度。今年以来昆明市人社局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召开关于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专题会议,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以及案件处理疑难问题充分探讨,进一步探索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适用,对新就业形态用工争议案件提供了明确指引和有效参考。进一步加强“仲监”协调联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信息共享互通和案件处理联动并行,为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举报咨询案件开辟“快速调处通道”,针对涉及人数众多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案件开展“高效联动办案”。积极强化与社保部门的参保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与社保部门对接查询劳动者参保情况和补缴情况,切实强化对当事人的身份和劳动关系调核查;与社保部门共同构筑好社保基金的有效运行的“安全网”和劳动者社保补缴的“专项道”。四是加强调解,以机制创新为先发挥调解优势。坚持“预防为先、调解优先”工作方法,进一步提升案件调解率,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为出发点,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做到定纷止争。不断创新调解方式,增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效果,针对不同类型的劳动争议,实施主动介入调解法、上下联动调解法、全程跟踪调解法等,全力提升案件调解效率。同时,充分借助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以及基层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的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升专业技能,打造“优势品牌”。充分调动基层调解组织活力与化解争议优势职能,努力形成争议化解的工作“闭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仲裁一庭和仲裁二庭,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为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属于行政参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497,533.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7,533.2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6,144.89元,增长7.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6,144.89元,增长7.24%。主要是2022年我单位工资和福利支出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增长3个百分点,因2021年7月我院新招聘1名在职在编人员到岗,2022年我院在职在编人员为10人,工资福利支出收入相应地增加了1名在职在编人员的经费列支。商品和服务支出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比2021年增长1个百分点,主要因为2021年7月我院新招聘1名在职在编人员到岗,2022年我院在职在编人员为10人,商品和服务支出收入相应地增加了1名在职在编人员的经费。2022年度项目支出收入占比较2021年下降4个百分点,主要因为一是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充实,相关的案件处理业务、政策宣传业务、仲裁员业务培训等工作均在计划内,但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部分业务培训工作及政策宣传工作未能及时开展,相应经费未列支。二是在各项经费列支中充分考量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全面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估,始终做到合理开支、节约用度,切实将经费使用落细落实、有绩有效。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497,533.27元。其中:基本支出1,879,888.66元,占总支出的53.75%;项目支出1,617,644.61元,占总支出的46.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6,144.89元,增长7.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5,559.12元,增长15.03%;项目支出减少9,414.23元,下降0.58%;主要因为一是2021年7月我院新招聘1名在职在编人员到岗,2022年我院在职在编人员为10人,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地增加了1名在职在编人员的经费列支。二是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充实,相关的案件处理业务、政策宣传业务、仲裁员业务培训等工作均在计划内,但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部分业务培训工作及政策宣传工作未能及时开展,相应经费未列支。三是在各项经费列支中充分考量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全面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估,始终做到合理开支、节约用度,切实将经费使用落细落实、有绩有效。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9,888.6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83,158.80元,占基本支出的94.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729.86元,占基本支出的5.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机构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17,644.6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2021年度相比,我院2022年项目支出下降 0.5%。主要原因是在经费支出过程中始终坚持厉行节约、科学合理、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进行执行。其中: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劳动人事争议综合业务经费

该项目2022年度财政安排资金为85.46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使用85.4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该项目主要用于办理符合我院受理的各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法治宣传宣传经费、办案场所标准化建设经费、劳务派遣经费等,主要涉及内容及使用范围如下:

1)劳动人事争议办案及宣传经费3.43万元

2)劳动人事办公场所标准化建设经费15.99万元

   3)复印纸、印刷服务费用0.92万元

4)防疫用品经费0.5万元

5)劳务派遣经费64.62万元

2、办案补助经费

2022年度该项目财政安排资金70万元,经费使用70万元, 预算执行率为100%。

3、新增资产配置经费

2022年度该项目财政安排资金6.31万元, 经费使用6.3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97,533.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36,144.89元,增长7.24%。主要涉及基本支出支出经费增长,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经费增长。由于本年度新兴业态争议频发,案件类型多元复杂,案件数量激增,案件处理难度增大,我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凸显, 2021年7月我院新招聘1名在职在编人员到岗,2022年我院在职在编人员为10人,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地增加了1名在职在编人员的经费列支,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地增加了1名在职在编人员的经费列支。致我院2022年基本支出经费较2021年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19,69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20%,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目经费支出1,617,644.61元(包括劳动人事争议综合业务经费支出854579.61元、办案补助经费支出700000元、新增资产配置经费63065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323,161.69元(包括事业人员支出工资1217201.05元,失业保险6701.10元,工伤保险2529.68元,一般公用经费支出96729.8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89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8,34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8,348.97元, (包括事业单位医疗99,807.8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3,938.5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602.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9,4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19,48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增加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资产总额为634654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6346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21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4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347 


63.47




63.4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0501111

2022年度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决算公开表20230919074054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