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sj.k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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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0153-202002-208551 主题分类: 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10-10 10:20
名 称: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2022年)
文号: 关键字: 拟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2022年)

发布时间:2023-10-10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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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要职责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工伤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七)牵头负责职称制度改革、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昆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表彰奖励申报工作和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20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20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法规处、财务审计处、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人事处、信访仲裁处、基层社会保障和信息建设管理处、失业保险处、政策宣传处、行政审批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