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财务档案整理”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关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财务档案整理”项目政府
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的财务档案整理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现公示如下:
一、资金金额及来源:
项目金额:4万元
资金来源:从2023年年初预算资金中列支。
二、服务内容:
对局机关2010年-2018年的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票据、财务文书档案等)进行整理,并按照市档案局的要求进行装订,达到要求移交档案馆。
三、承接主体资质要求:
1.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四、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文件要求实施。
五、资料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需提交的材料(每页加盖公章并密封送达)。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与采购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最近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和完整信用报告;
7.“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名单的截图;
8. 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报价单、相关业绩、团队情况、人员资质等材料。
(二)公示期。
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0日—10月17日),报价单位须于10月17日的17:00以前提交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翼菡 电话:0871—6335224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