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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0153-202402-45168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2-19 14:27
名 称: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机关)
文号: 关键字: 支出,元,预算,社会保障,人力资源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机关)

发布时间:2024-02-19 14:27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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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0100000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

预算公开目录(机关)

第一部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机关)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是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的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四是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 全市工伤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是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是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七是负责职称制度改革、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昆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是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表彰奖励申报工作和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办法。

十一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是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是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处、财务审计处、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职业能力建设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养老保险处、工伤保险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人事处、信访仲裁处、基层社会保障和信息建设管理处、失业保险处、政策宣传处、行政审批处。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就业、创业“双推动”,扛牢发展首责

发挥昆明市作为“中国年度最佳促进就业城市”的作用,构建中心聚能、人社牵引、协调高效的就业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市提供有效就业岗位21.42万个,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3万人。围绕地方特色打造了昆明市永宁里就业“幸福里”社区,并在全省推广。

一是坚持就业优先,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先后召开全市稳就业工作会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调度会议,安排部署就业创业工作。结合昆明实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1条措施》《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分工方案》等,持续推动就业创业。截至11月底,全市共投入就业补助资金4.5亿元。

二是围绕重点群体,强化精准就业服务。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73场次,组织6215户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岗位16.5万个,组织人社干部进高校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63场次,实现政策宣讲全覆盖;募集就业见习岗位11967个,组织上岗7092人;下达“三支一扶”人员中央、省级补助资金580.51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和生活补助资金132.6781万元。坚持省外市外和就地就近两个方向,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截至11月底,开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12.54万人次,脱贫人口及子女培训4.12万人次,全市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125.19万人。加大就业帮扶,帮助5.48万名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共为就业困难人员兑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7483.26万元,惠及群众1.27万人,全市“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清零。

三是加大创业扶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截至11月底,全市共发放各类创业补贴27.52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58户(人),发放金额8.19亿元。全市已累计建成青年大学生创业园、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102个,带动就业9.04万人。继续举办第八届“春城创业荟”,报名项目达到909个。

2、坚持扩面、提质“同推进”,夯实发展基础

充分发挥“社保服务标杆城市”作用,围绕“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目标,推动应保尽保和法定人群全覆盖。截至11月底,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91.5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20.0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182.6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52.75万人。

一是推进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印发2023年《昆明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实施方案》,优化扩面增效工作机制,压实“包保”工作责任,加强与民政、市场监管、税务、医保、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信息共享,推动未参保群体应参尽参;深入开展“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服务,建立残疾、失能、80岁以上高龄人员共6.77万人的特殊群体数据库,开展服务7527次,服务群众287495人次;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全市共187家快递企业参保8995人。

二是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截至11月底,发放全市37.1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39.87亿元,发放全市7.32万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48.79亿元,养老金月均支付率为100%;累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约7803人,待遇支出4.75亿元;全市共有105197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累计支出失业保险待遇10.80亿元。完善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认证率99.6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认证率99.9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认证率100%,工伤保险认证率为97.87%。

三是提升社保经办风险防控管理水平。加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疑点数据核实;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违规基金追缴,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年行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被截滞留和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按要求完成劳务派遣单位申领稳岗补贴资金截滞留情况的整治整改。

3、坚持两支队伍“齐发展”,壮大发展增长极

“中国昆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为重点,围绕云南人才核心城市定位,聚焦“8+N”重点产业链,强化两支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截至11月底,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总量均突破50万人。

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实行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简化职称评价程序,提高评价效率,提高用人单位考核和人才评价的权重,截至11月底,已有7580人通过考核认定取得初级职称资格。开展“国贴”、“省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3名专业技术人员获“国贴”,11名专业技术人员获“省贴”专家称号。审核推荐56家企事业申报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

二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依托各类企业、职业(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截至11月底,全市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5.69万人次,拨付补贴资金10103.81万元。牵头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目前正按程序报审;核准了382人技师任职资格,269人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任职资格。发挥技工学校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基础作用,明确扩大招生规模对象,截至11月底,全市技工学校培养在校生8465人,招生4487人,毕业4045人、就业3022人;培养新型学徒企业新型学徒3436人次。在全市集中开展职业培训和评价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排查培训机构831家(次),培训班次15298个。

三是落实招才引才政策。开展《昆明市2023年度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编制工作,将于近期发布;举办“春风识才智汇兴城”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播带岗活动;给予2022年度符合条件的228名高层次人才生活补助、202名高层次人才租房补助(贴)合计367.85万元;继续给予已入选的三批正常推进的16个春城青年人才项目320万元支持经费和项目团队成员72人租房补贴149.28万元。

4、坚持监察、调解“同发力”,筑牢发展防火墙

“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评选为契机,持续推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2023年8至9月,共筹集893万元支付给子女即将入学的1092名农民工,全市无一例因欠薪导致农民工子女的情况发生,解决欠薪控辍保学工作获省政府张治礼副省长肯定性批示。

一是依法调解仲裁。设立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专业性多元调处指导中心,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专业性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解纠功能在服务大众、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优势。截至11月底,全市共结案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024件,调裁金额3.2亿元,结案率达99.98%。通过调解方式处理7248件,调解率为65.74%。市本级共结案处理案件1834件,结案率达100%。其中,通过调解方式处理975件,调解率为53.57%。

二是加强监察维权。截至11月底,全市共接收并办结国家、省转办案件线索38736条,办结率100%。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771件,为4.31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5.95亿元。深入推进“安薪行动”“稳薪行动”和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和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风险隐患。“安薪行动”中,全市共梳理排查政府和国企项目1075个,查实存在欠薪项目54个,涉及6294人,拖欠金额1.50亿元,目前已全部清偿化解;成功创办无欠薪企业(项目部)11家,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日常指导。印发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引导新业态企业规范用工;全面完成“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计划,建立468户新注册企业信息表及服务新注册企业信息库,对250户企业开展重点企业用工指导;完成4101户样本企业薪酬调查,发布了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提供薪酬信息导向。

5、坚持法治、服务“有提升”,增强发展驱动力

积极发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效应,全力打造法治化、服务优的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与呈贡法院联合开展“阳光司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截至11月底,开展行政执法轮训4次300人次。持续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下沉到14个县(市)区化解矛盾纠纷58件,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611次。依法办理各类信访件976件,“局长接待日”11次接访49件次;清理规范性文件3件;严格依程序答复依申请公开13件;严格按时限办结事业单位人员申诉7起。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办理人大建议29件,政协提案43件,面商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全人社领域170个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省政务平台上166个服务事项100%可网办,全程网办148个,办理时间平均提速91%;上线“一部手机办事通”事项44项,147个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局综合窗口,14个高频事项数据接口上线“e政务”,22个事项“一证通办”;持续优化办事流程,全市 “证照分离”改革办件469件,通过实行告知承诺制免收证明材料31946份;充分发挥12333热线服务功能,服务来电群众56.62万人次。推进社邮合作,延伸服务触角,8个邮政网点开通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缴费基数申报等48项社保业务,受理办结社保业务577笔;推进社保卡覆盖,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600.8万人,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达408.77万,占常住人口的48.32%。

三是加强行风建设。2023年6月起专业服务大厅开通预约服务、“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24小时不间断”等服务模式;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推出“免申即享”新模式,劳动能力鉴定事项实行“全市通办”改革,共受理劳动能力鉴定5523件;办理全市行风建设投诉咨询件1459件。截至11月底,开展“一把手”走流程40次,企业接待日22次,政企同心谈3次,营商环境会客厅3次;开展政务服务便民领域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完成13个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9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6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10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1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18.8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597.18万元,同比减少49.46%,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市级财力情况,部分项目预算大幅缩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18.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18.8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18.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5,259.18万元,同比减少47.91%,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市级财力情况,部分项目预算大幅缩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18.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1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4.0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7万元,同比减少0.05%,主要原因分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用支出预算;项目支出2,794.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57.71万元,同比减少65.29%,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市级财力情况,部分项目预算大幅缩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80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支出-行政运行(项)1,945.0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724.8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78.28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7.4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20805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1.50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20807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70.00万元,主要反映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七)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行政单位医疗(项),163.06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等。

(八)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1.70万元,主要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类)-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6.75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0.24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476.8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市级生活补助资金、“三支一扶”计划市级工作生活补助和“五险一金”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5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3.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0万元,较上年减少0.10万元,下降2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32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务接待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无变化原因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市级生活补助资金2,220.00万元,2024年年度目标:计划完成省级下达募集就业见习岗位8100个以上,组织见习6100人以上的工作目标任务。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单位,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0〕34号)文件规定,给予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的市级就业见习补贴。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含由我局代编代拨的财政非定额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6.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5.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36万元,同比减少14.86%,主要原因分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资产总额712.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7.29万元,固定资产165.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9.3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0100111

280363301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