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sj.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50100153-202402-45173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2-19 15:06
名 称: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文号: 关键字: 元,预算,支出,万元,养老保险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4-02-19 15:06 浏览次数:0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0300000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我单位主要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业务指导、基金管理、稽核、统计。承担全市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非因工伤病劳动能力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配置辅助器具、工伤康复、工伤旧伤复发、疾病与事故伤害或职业病关联性确认。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财务处、信息数据统计处、业务稽核审核处、劳动能力鉴定处。

所属单位0个。

)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做好城居保深化改革,继续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结合省、市人社部门下达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任务积极引导主动参保续保,确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着力补齐短板、扩大供给、提高质量、促进创新,深化城居保重点改革任务

2.进一步夯实劳鉴管理工作,规范接件受理、送达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全力做好鉴定工作,提升鉴定结论出具的效率强化专家管理服务,积极探索专家库的充实调整和规范管理,以保证鉴定的公正性、客观积极争取云南省人社厅、昆明市人社局、昆明市政务服务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学习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系统配置,完善便民举措,进一步提升昆明市劳动能力鉴定科学化、规范化服务管理水平。

3.进一步推进被征地人员补助兑现工作扎实稳步推进我市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保障专项资金规范使用,按照认定一批,参保一批,补助一批的要求,巩固和扩大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第一批)工作成果,计划开展改革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第二批)工作,尽快将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充分保障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22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228.7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0.52万元,主要原因为: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项目2023年为11518.33万元,2024年为11738.67万元,增加220.34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范管理建设经费”项目2023年为99.10万元,2024年为70.00万元,减少29.10万元。

3“基本支出”项目2023年为360.77万元,2024年为420.05万元,增加59.28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228.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228.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2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0.52万元主要原因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项目2023年为11518.33万元,2024年为11738.67万元,增加220.3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228.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22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2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增加编外人员经费项目支出11808.6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1.24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70.00万元。本科目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范管理建设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相关费用。

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9.10万元。本科目含基本支出中的外聘人员基本工资及社会保险费。

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73.00万元。本科目含一般公用经费及单位人员工资,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及一般工作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的支付。

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1738.67万元,本科目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2.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的支付。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4.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的支付。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其他医疗保险的支付。

2210201住房公积金:34.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付。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预计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1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年初预算共安排资金11738.67万元。年度绩效目标: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预计支出8558.8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资金712.9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资金2466.89万元。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含由我局代编代拨的财政非定额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6.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8.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1.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非行政、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年12月31日,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资产总额28.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5万元,固定资产21.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9万元,流动资产增加5.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0300111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预算公开表20240219094714853

昆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