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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50100153-202402-451888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2-20 14:54
名 称: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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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发布时间:2024-02-20 14:54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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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1.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2.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3.负责劳动保障重大、复杂案件的督办和调查处理。4.负责维护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期间劳动权益的保障工作。5.指导县(市)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宣传处、举报投诉处、工资保障金监管处、监察一处、监察二处、监察三处。

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继续按照“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项目,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加强欠薪预警监测,积极开展欠薪隐患排查调处,强化部门联动和风险防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避免“小矛盾变大事情,小情况变大问题”,全力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1.压实属地政府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昆明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协调作用,督促各县(市)区政府严格按照“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采取摸清底数、重点监控、挂牌督办等措施,牵头处理本地区重大欠薪案件,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处置本行业重大欠薪案件,把农民工欠薪问题解决在属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2.从制度层面加大对农民工工资的保障力度。要求各工程建设项目认真落实“六制一金一表”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用足用活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暂无支付能力的,及时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政府应急周转金支付欠薪,确保社会稳定。继续推进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对逾期拒不支付欠薪的企业,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惩戒。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个人,坚决移交公安机关查办。

3.加大劳动保障违法打击力度。成立欠薪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案件专查等工作。对查实的能够协调处理的欠薪案件,及时协调处置,快速办结;一时难以协调的,运用责令改正、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立案查处;对重大复杂案件,及时采取行业督办、联合督办、提级办理、领导包案等措施进行处置。

4.进一步加强舆情风险防控。以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有负面影响的网络舆情事件为底线,第一时间处置平息不实舆情信息,第一时间介入处置欠薪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确保事态不升级、矛盾不激化,确保不因欠薪引发冲击社会底线的恶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4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44.2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上涨1.20%同比略微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增加;二是社保缴费基数上调,社保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44.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44.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44.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上涨1.20%同比略微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增加;二是社保缴费基数上调,社保费用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44.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4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1.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增加1人,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增加,二是社保缴费基数上调,社保费用增加;项目支出5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3.2万元,主要原因:根据财政要求压减了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支出”,797.15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的支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专项经费、行政运行经费等。

2.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1.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例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5.6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例如: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4.221-0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80.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例如: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50人次。

我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预计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我部门20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度只申报了劳动保障监察专项经费1个项目,年度资金总额为57万,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依法查处各类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办理2024年度上级部门、同级部门交办、转办、督办、信访案件;完成2024年度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完成2024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完成2024年度两网化管理工作;完成2024年度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工作;完成2024年度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培训等工作。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含由我局代编代拨的财政非定额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6.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8.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10.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1.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部门预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4.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复印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维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与上年对比增加6.26万元,主要原因在职职工增加1人,经费安排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312月31日,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资产总额125.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79万元,固定资产98.3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10003300100800111

昆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208023713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