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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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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日课4月23日】 如何理解“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

[作者:人社局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4-23 16:20 来源:昆明市人社局]

【人社日423日】

如何理解“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4423日农历月十五

星期

如何理解“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2009〕149号)中明确“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职工工作时间包括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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