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头部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服务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在线服务/服务指南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

[作者:劳动就业局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8-01 10:30 来源:昆明就业服务网]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通〔20175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760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8年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目标任务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1816号)精神,结合昆明市实际,将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经办流程明确如下:

一、申领条件

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参保身份的。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截止申报之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三)20171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职业资格证书是指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由地方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规定办理和核发的证书(不含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订中,待政策出台后,从其规定。

二、经办流程

由职工本人直接申领或由培训机构、企业(以下简称申报单位)无偿在规定时限内为职工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认

符合申报条件的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填写《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报表(2018年版)》(附表1)一式两份(表上黏贴近期小一寸证件照或电子照片),到申报单位确认盖章,同时填制《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名册》(附表2)一式两份,报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申报证书进行审核及证书真实性的核查,并盖章确认。对同一个人在市级取得多本证书的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比对。

(二)申报

职工本人或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证书之日算起,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将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盖章确认后的《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报表(2018年版)》(附表1)一式两份、《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名册》(附表2)(纸质版和电子版)、居民身份证、经办机构指定开户行的职工本人银行卡账号、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无法提供证书原件的,可提供证书编号),到职工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三)审核、公示、发放

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证书的确认意见,对申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参保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每月1日前将《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册》(附表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将相关申报信息公布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公示信息反馈给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公示无异议的,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60个工作日内填报《昆明市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明细表》(附表4)、《昆明市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支出银行结报表》(附表5),并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至经办机构指定的职工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同时在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上加盖统一式样的条章,注明已享受补贴年度和补贴类型及金额。条章样式统一为“已享受_____年度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_____元。”

(四)资金管理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实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报账制管理,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完毕后,按月向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报送《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报表》(附表1)、《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明细表》(附表4)一式两份、《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支出银行结报表》(附表5)一式两份进行支出报账,市劳动就业服务局按照实际支出金额核拨资金补足失业保险支出周转金。自20184月起,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月20日前按月将《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发放情况月报表》(附表6)报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中心。

三、补贴标准

(一)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二)我市将围绕云南省五网建设”和“八大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我市人力资源市场需求,适时公布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报省人社厅备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补贴标准上浮30%

   (三)同一参保人一年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的培训补贴和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凡申报享受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的培训补贴或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个人,须由各劳动就业部门在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上加盖已享受补贴条章,注明享受补贴年度和补贴类型及金额。

附表1.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报表(2018年版)

2.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名册

3.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册

4.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发放明细表

5.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支出银行结报表

6.昆明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发放情况月报表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425日      



附表1

附表2至5

附表6

技能提升补贴实名信息采集模板

昆明市各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号码